根据《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、神经系统等十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
(宜医保发〔2026〕5号)文件要求,整形美容类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。我院严格按照
文件要求,规范项目编码、项目内涵,结合运营成本、技术风险等因素自主制定服务价格。现将
拟开展的二十一项整形美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,广泛接受社会监督。监督投诉
电话:0556-8172609
一、公示时间: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1日。
二、执行时间:公示期满后,2026年8月22日起实施。
三、说明
1. 本表价格为医疗技术服务费,不含药品、医用耗材、麻醉费用(除外内容单独计价);
2. 所有项目严格按照省统一项目内涵提供服务,不得分解收费、重复收费;
3. 整形美容项目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;
4. 公示地点:门诊大厅电子屏、整形美容科候诊区;本院官方网站同步公示。
8a203f513c81e06c270f2e907dbcc3f9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