潜山市立医院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(红外热辐射治疗仪)采购项目
询价公告
潜山市立医院以询价方式对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(红外热辐射治疗仪)进行采购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(红外热辐射治疗仪)
2、资金来源:财政贴息贷款
3、采购方式:公开询价
4、预算金额:人民币98000元[包括但不限于:货物的全部价款、税费、运输、装卸、安装、调试、技术指导、咨询、检测、包装、保险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、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]
5、最高限价:人民币98000元[包括但不限于:货物的全部价款、税费、运输、装卸、安装、调试、技术指导、咨询、检测、包装、保险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、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]
6、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
二、投标人要求
1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;
2、具有履行合同的资质及供货能力;
3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。
三、投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
1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,授权委托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(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);
2、企业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三证合一,符合要求);
3、所投产品的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》、《注册登记表》、《医疗器械经营(生产)许可证》、二类备案凭证等投标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;
4、投标人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;
5、所投产品的功能和详细技术参数资料、彩页(“★”参数必须提供证明材料);
6、投标文件包括报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),须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,正本、副本各一份,合装于一个密封包装袋内,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。报价表封面及封袋应写明:具体项目名称、投标人名称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、日期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,不予受理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四、递交投标函
投标函送达或邮寄至:
潜山市立医院设备科 魏老师 电话:13955651931
截止时间:2022年12月14日,北京时间11:00,逾期或未送达将不予受理。
五、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,开标结果在潜山市立医院医院网站公示。
六、付款方式: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20%,设备验收合格后60天内付合同价款的70%,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付合同价款10%。
附件:货物需求及技术参数/public/inc/editer/attached/file/20221212/20221212092045_21488.doc